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劉先生駕車為躲自行車側翻,將騎電動車的李女士腿部撞骨折。李女士起訴劉先生及其車輛保險公司索賠。近日,順義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  李女士訴稱,4月29日,她騎電動自行車正常行駛途中被劉先生駕駛的小轎車撞上,多處骨折,住院治療73天,共計支付醫療費14萬餘元,在醫院搶救過程中曾兩次下發病危通知書。此事故經順義交通支隊認定,劉先生負事故全部責任。
  李女士說,她現在雖已出院,但事故給她造成多項後遺症,至今仍無法下床自行活動,且經常失眠。她申請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對她的傷殘情況進行鑒定,並要求劉先生及承保的保險公司承擔醫療費等損失20餘萬元。
  劉先生認可事故事實和責任認定。他說當時有人騎自行車橫穿馬路,他為躲避自行車導致車輛側滑後側翻,撞到了李女士的電動車。他在事故中也受傷。他希望由保險公司先賠償,超出保險部分,他同意賠償合理合法損失。
 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轎車側翻撞傷騎車人傷者訴司機索賠20萬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u98zuwts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